為進一步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引導消費者科學消費,為名優企業提供更廣闊的消費市場,市消委會決定在全市開展推薦2015-2016年度“誠信單位”活動。 凡在我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商場(廈、店)、消費品市場及與群眾日常消費相關的服務性企業,能夠認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建章立制,強化自我監督管理的,均可報名參加。自愿申報的企業與當地消委會聯系,逐級推薦申報。市消委會將對上報的企業材料進行匯總核查,并組織抽查驗收,最終報市消委會常委會審定。 此次活動對被評定為“2015-2016年誠信單位”的企業不收取評審費、報名費和牌匾、證書等成本費等,相關費用由市消委會支出。在2017年“3?15”前對獲得“誠信單位”的企業進行表彰,頒發牌匾和榮譽證書,并在媒體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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