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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已不僅僅是個人的私德與品行,而且是經濟良性運行的前提,更是社會穩定有序發展的基礎。
我國信用體系建設起源于金融領域,起步于信貸征信。2000年8月24日,《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發布,標志著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入初步發展階段。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提出“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信用體系”。2007年3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基本原則和推進的重要內容。2013年3月15日,《征信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標志著我國征信業發展步入有法可依的軌道。2014年,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推動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之后,社會信用體系的各項機制逐步完善并付諸實踐。2022年11月14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邁向更高層次。
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的來臨,社會信用體系的作用更加凸顯。在廣范圍、大規模、高頻率(甚至是非面對面)的現代經濟交往中,要判斷交易對象的履約意愿與支付能力、避免大數據“殺熟”、遏制“刷單炒信”等等,都需要完善的信用機制來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營造誠信、健康的營商環境。
近年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入快車道,從國家機關到企事業單位,紛紛簽署各種形式的信用建設合作備忘錄,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實施,使每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都有了唯一的信用身份標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運行,打破了信用信息孤島,促進了信息交換共享;“信用中國”網站上線運行,向全社會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詢服務,成為以信用為紐帶溝通社情民意的“總窗口”。
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社會信用體系在普惠金融服務中的逐步深入應用,是金融業共促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舉措。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我國市場經濟的基本構成單元,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但小微企業信用信息的缺失或不完整導致銀行無法識別企業的真實風險狀況,進而無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助其發展壯大。因此,著力建設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是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方面,通過將納稅、社會保險費、進出口、水電氣等14大類37項信息納入共享范圍,可以大幅提升銀行獲取數據的完整性,切實增強銀行在服務小微企業客戶、實施智能風控等方面的能力。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的建設為國內商業銀行集中獲取信用信息提供了規范的入口,降低了銀行對外部數據機構的過度依賴,在確保信息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保護的前提下,實現了客戶數據的批量和綜合使用,有效降低了銀行信用信息應用的合規風險。
回顧過去,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對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營造優良信用環境、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力、促進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起到了重要作用。展望未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在自身高質量發展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就,為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提升經濟體系整體效能、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提供強大動力。
讓我們匯眾智、聚眾力,努力形成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企業參與、群眾響應的社會信用體系,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根本保障。(丘永萍)